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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3 - [短小说]
2009-06-23
我爱舒淇 坦白也无妨,《侯孝贤电影笔记》这本书,多半是冲着封面上的舒淇买的。我爱舒淇。 翻开看,是很多天以后的事情,之前自然是和其他的书一样,被放在书柜里,等待尘封。说到这我有点内疚,那么多书,而且是好书,长期被冷落,以致每次经过书柜,我都莫名其妙地会感觉她们在搔首弄姿,我承认我很容易被引诱,所以不敢久留,因为总是有很多不情愿的事情需要去做,这个时候,我会安慰自己说,现在没有时间读书,是为了以后有时间去读。理由很低级,道理很强悍。然而这些挤出来的时间,却多半让我挥霍了,去做了比工作更不利于读书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喝酒。 那天大概半夜十二点钟到家,老婆睡了,我忽然很有兴致,想看一本书。书柜是放在另一个房间里的,称不上书房,我打开日光灯,有点刺眼。我插着腰在和那些书们对持,就像个狗皇帝。我想,我很可能会站上一会儿,抽根烟,回忆或者想象一下某本书的内容,然后转身出去,洗洗睡了,因为以前也这么干过,而且很多次。恰恰侯导的书平放着,封面上的舒淇一副旧式打扮,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剧照,好像有点恍惚,忍不住拿起来细看,还是不知道,我没看过这部片子,我甚至不敢确定,这到底是不是舒淇,然后就很惭愧,就开始看书。 看书和惭愧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是会让你感受和忘记很多,尤其喝过酒的时候,可能还会有一点点幻觉。会不会是巧合?我上来就翻到侯导讲喝酒的事,能感觉到,他是个挺可爱的人。但是有一些句子还是挺恐怖的,比如:我喝白酒是很厉害的。。。。。。但是现在不行了,老了,白酒喝到一定程度会晕,中间有段时间会失去记忆。我一下子清醒了,有点气愤,同时有点庆幸,气愤是因为我不愿意也不能承认只有老了才会这样,庆幸的是,原来不止我一个人会这样。 我一直不愿意承认失忆的事实,可是没办法,有几个目击者,他们异口同声的证明,虽然那段记忆在我的脑海里是空白,但在客观世界里确实存在过。他们不厌其烦的帮我回忆每一个细节,越详细就让我越恐惧,我真不敢相信记忆这东西也能像磁带一样会被抹去,就好像在那一个小时里,我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而且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在那段时间去了哪儿,做了什么。这倒让我想起多年前的一个兄弟,因为恋爱受了刺激,经常借酒浇愁,有一次喝的要上医院洗胃,但是醒来之后,首先想到的还是那个女的,倒是自己跟谁喝的酒,在哪,怎么跑医院里来的这些事一概不知。我好像比他要强一些,至少我记得失忆之前,是和兵哥他们吃干锅鱼,一帮人,有几个不认识。兵哥是穿着户外服装去的,很拉风。有一对美女师生,兴奋地大谈奥巴马,她们不谋而合的喜欢一句就职演说词,可惜是英文,我听不懂。还有个会算命的女巫,这个人要隆重介绍,她是唯一目睹我失忆全过程的人,也是这次饭局的策划人,饭店的老板是她的姐们儿,还进来和大家喝了杯酒。酒是我带去的,一瓶600毫升的红标伏特加,老板喝了一小杯,其余的5个人喝。这酒有股味道,倒也不是问题,我想问题应该是出现在杯子上,那天用的是那种不透明的黄瓷杯,很深,膛大,很难判断还剩多少酒,加上杯子很重,所以光靠手感是很危险的,而我恰恰又那么自信。我那天至少干了三次,每次大概都有多半杯酒,兵哥很高兴,所以又要了一瓶什么牌子的白酒,继续喝。这时候,又来了两个朋友,我记得美女老师也喝了一小杯,虽然不多,但是很煽情。喝酒的时候,她们还在说奥巴马,那天应该是奥巴马就职,于是有人说为奥巴马喝一个吧,马上就有人说,操!他就职干挨我蛋疼!女巫就说,其实奥巴马挺帅的。那个人看了看女巫,说,算了,喝就喝吧。我想,女巫一定是用了某种法术了,不然那个杠头怎么肯这么就从了。后来就喝了,碰杯的时候,美女师生又重复了一遍那句演说词。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候,我还是清醒的。我还就得不久后我们就撤了,去附近的夜色酒吧,是走路去的,天气有点冷,美女教师走在后面,组织女人们评选我们谁走路的姿势最酷,最后她们一致认为是兵哥。我那天穿了一件天蓝色的登山服,看上去很幼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买这么一件衣服,可能是当时觉得比较便宜,而且是正品。一路上,经过很多足疗店,美女教师问我们,那里面会不会有特殊服务,我们说,有些是有的,她就张大嘴指着我们说,啊,你们这些人。。。。。。女巫还笑着给我们讲了某地一条以追尾率高而著名的街道,原因是路的两边都是足疗店,不论冬夏寒暑,一律有衣着暴露的美女坐在玻璃门里面。。。。。。 我的记忆就是不久以后消失的,那之前,我渐渐地看见街道两旁的店铺都泛起粉红色的光,空气里面弥漫着某种呛人的味道,每个玻璃格子里,都闪耀着明亮的大腿,一个女人穿着医生的白色长褂,从开叉下露出裹着黑色丝袜的大腿,她就在一张高脚的椅子上,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的上面,那双鲜红的高跟鞋的鞋跟,又细又长。兵哥走过去推开门,里面黑洞洞的,很大,闪着昏暗的光,兵哥的朋友坐在那,女巫也认识,过去和他玩儿骰子,美女老师去跳钢管秀,酒吧一下子就沸腾了。而那个女人呢。。。。。。 在《侯孝贤电影笔记》这本书里,侯导还谈到了在北京喝酒的故事,在社科院里面,两个半人喝了三瓶二锅头,然后去K歌,醒来的时候是在自己的床上,后来问朋友,朋友说他唱了三首歌,然后就开始和人聊电影,一直聊,可能是有个短暂的间歇,他就睡着了。散的时候,他已经清醒了,完全看不出喝了酒,但是这段记忆,是完全不存在的。不知道侯导在听别人讲述自己所不知道的人生瞬间时,是怎样的一种感觉,会不会感觉到一些无奈,毕竟这段历史是控制在别人手里,你没有解释权,即便他任意篡改,你也无能为力,作为当事人,你永远无法知道真相,此时此刻,你只能是一名演员。 后来的一段时间,朋友们经常会谈起我那段失去的记忆,他们最热衷于说的,就是我在酒吧里面跳了钢管。而且还和美女教师一起,据说跳的还不错呢。直到现在,我还是不能接受他们这个说法,我一直自认为是个低调的人,更不善歌舞,怎么可能会跑去秀钢管呢,还喝了那么多酒,理应该倒在角落里睡觉才是。可是这基本上成了事实,因为太多人目睹了,认识的,不认识的,酒吧的服务生,老板,都可以证明。我不想取证,我知道这件事一定是真的,这并不可怕,它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来自于谁的想象。最糟糕的是离开酒吧之后的一小段时间,我只和女巫在一起,在她老公的车里,她老公去公司办事了。大概有半个小时时间,我们一直在说话,多半是我说。 说起这件事女巫是很得意的,的确,不是谁都有机会掌控历史。我说,你没对我怎么样吧?她说,放心,我又没喝多。我又说,那我没对你怎么样吧?她说,没有,你这不好好的。我还想说点什么,被她打住了,她说,你紧张什么你。我确实紧张了,没法不紧张,她看着我这副德行,真是说不出来的得意。我感觉自己就像个提线木偶,在她对面,听从她的指挥。她说我那天说了好多话,从他老公开车就开始说,一直说到我家的小区。我说的话完全不像是喝多了,前后很有逻辑,而且很有针对性,她当时根本不知道我已经喝多了。我说话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和她独处的半个小时,工作,生活,家庭,婚姻,人际关系,统统都说了个遍,对,还有舒淇。女巫说,看来,你是真喜欢舒淇,喝到这份儿上还记着她。我说,还有呢?她想了想,说,就这些?我说,真的?她看看我,说,你想怎么样?我说,我是不是接过一个电话?她看着我的眼睛,若有所思地慢慢摇着头说,没有。我说,你再想想。她闭上眼睛,又睁开,冲我摇摇头。我说,别着急,慢慢想。这下,该她紧张了。 在漫长的交谈中,女巫开始有些烦躁了,这是罕见的事情,她没有了那种得意,到后来甚至她沮丧的说,冷静,冷静。我不知道是在说我还是说她自己。但是,她还是没有冷静,目露凶光,歇斯底里地大叫着说,你妈妈希望你做一名会计,你讨厌那个工作,你业余时间都花在考职称上,你职称考试没过,你没有时间写作,你越来越没有灵感,当会计让你越来越像个女人。。。。。。她喘着气,说,对了对了,还有舒淇,我就不明白了,她有什么好的,你们男人都他妈的喜欢她。。。。。。我这倒是很冷静,微笑着看等她说完。她终于不说了,我们沉默了片刻,她把脸朝向窗外,看着雪融化过的泥泞的街道。我喝了一口幸福在哪里,这是一种酒,有点烈,但是味道很好,适合在这种天气里喝上一点。我平静的说,有没有这种可能呢?她说,什么?我说,在那段时间里,你也曾经失忆过一段时间,也就是说,在你老公的车里,我们共同丢失了一段记忆。她也冷静了下来,深吸一口气,喝了口奶昔,很严肃地指着我说,你真的想知道么?好吧,但是你得先决定,可能要承受一点小小的痛苦。 我其实真的没必要对那一个小时的记忆耿耿于怀,可是那天之后,我经常会接到一个陌生的来电,我没接,我拒绝接听任何陌生来电,因为现在的骗子太多了,手段又太高明。但是后来这个电话就一直打,从一天的几个,到每天一个,再到几天一个,搞得我很郁闷。去网上查了号段,是上海市的,我就把所有上海的朋友包括有可能去上海的朋友的电话一一翻出来对照,全都不是。我还特意查看了来电的时间,据说,诈骗电话的时间一般都是在深夜,响声很短,可是,该来电的时间一般都是在白天,而且是在比较空闲的时间,比如快下班的时候,好像很谨慎。有一次和彦彦电话说起这事,她是上海人,她说这没什么可稀罕的,就当他是骗子好了,现在的人,不论做出什么雷人的事都不值得稀罕,前两天。。。说到这她叹了口气,说,嗨,不说了。我还在想着电话的事,所以没追问,这不是个好听众的作风,搞的彦彦有点郁闷,把后面的话硬生生的吞了下去。她开始烦躁起来,她说,不就是一个破电话么,接就接了,大不了赏给他几个钱,或者可以找个公家的电话给他打过去啊,为一个电话这么搞,你不嫌累啊?你很闲么?彦彦的话让我很惭愧,确实很惭愧,我从来没想过要和一个骗子通电话。 电话那头儿是个年轻男人,声音很稳重,也很有礼貌,他说,您好。我什么都没说,我想,如果这是个骗子,那一定是个狠角色。他说,不好意思,打扰到您了,上次忘了说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她打来电话,请您告诉她我在上海,好么?——上次?——她?我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也完全没有挂断电话的智慧了,而是按照他的话题问下去。我说,她是谁?他说,她叫白芷。我说,那你是谁?他顿了一下,好像轻轻叹了口气,但仍礼貌地说,对不起,我叫沈明达,现在上海,是一名电气工程师。 我不得不再次整理自己的记忆。——沈明达,从来没有,我不能怀疑自己的记忆,如果有,或许只能存在于失忆的那一个小时,这样的话,我只能去依靠别人的记忆。可别人的记忆,有没有可能也会失去? 我跟着女巫,一路泥泞的走着,这个时候,是很难打到出租车的,我的鞋帮上已经满是泥水,女巫要好一些,她的鞋跟很高,但她仍然很厌恶。她一路上不理人,只顾拉着自己的长裙,我不知道在这样的天气里她穿条长裙干嘛,有那么几次,她猛地松开手,让长裙垂下来,好像在跟自己生气,但很快又再次提起来,后来,她就这么一直提着长裙,越走越快。她一路小跑越过盲道和一堆黑色的冰,朝一座楼房走去。在楼道里,她用高跟鞋跺了两下地面,声音清脆,但声控灯还是没有亮,我们只好摸着黑向上走,一边走,她一边从挎包里掏着什么,在二楼,她站在一扇门前,掏出钥匙,对我说,想好了么? 诺大的客厅里没有家具,只有一排沙发,对面的墙上有几只大镜子,镜子前面放着几只皮椅,其中一只椅子上坐着一个衣着高雅的女人,一个黄头发的男人正在为她做头发。女巫把钥匙抛给一个女人,在另外一只椅子上坐下,女人走过去摆弄她的头发。她的手法很熟练,我想女巫一定挺舒服。她把洗发液涂在女巫头上,搞出很多泡沫,她把泡沫顺着头发一点点抹去,还把两只手合拢,用食指和中指轻轻敲打,发出很悦耳的声音。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该干什么,不过这样挺好,我准备做到沙发上去,翻翻杂志,顺便抽上一根烟。 今天没有沈明达的电话。如果有的话,他会在早些时候打的。现在,我的通讯录里,居然已经有沈明达这个名字了,而不再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掏出手机,打开通话记录,看见很多的沈明达,一页一页的翻下去,定格在失忆的那个晚上——沈明达,确实有这个名字,时间也吻合,现在,被我从那段失去的记忆里找回来的,已经有三样东西了,有一个女人,一辆汽车,和一个电话号码,就像三件文物,代表着某种真实。而沈明达,暂且还不能算数。我看了一眼女巫,她正和女友聊得起劲儿,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女巫说,你哼什么!我抬起头,见她正坐在一个烫头发的机器下面,硕大的加热器罩住她的脑袋。她指了指另外的一个说,你想好了么?我没听明白她的意思,看了看她边上的女人,那个女人在笑。我还是不明白她们的意思,但是已经坐过去了,我把头伸进那个大家伙里,她们已经笑得不行了。我觉得我得走了,要不我这是干嘛呢?女巫却干咳了两声,一本正经地说,其实,这也是偶然发现的。只不过是机器短路了而已,电流放大了好几倍,把人家的头发都电焦了。说的是你么?我问。女巫点点头。她说的这些我倒是有一点相信,记得好多年前,在一个黄昏,我弟弟把我带到一家已经下班的商店门口,叫我一手握着防盗拉门,另一只手去摸墙上的铁牌子,在摸到的一瞬间,我全身上下同时一震,不由自主地把防盗拉门晃得当当作响。我弟弟说,他们班一个傻子,自从摸了这个以后,数学老考全班第一。 但是我还是退缩了,在那个女的走过来的那一刻,我想起了《发条橙》里面的场景,真恐怖。我朝她摆摆手说,等等,我再考虑一下。她没理我,我只好鼓起勇气用眼神朝女巫求救,她笑着看着我,什么也不说,这时候,我感觉到头部一阵刺痛,根本不是女巫说的什么小小的痛苦,我几乎都快跳起来了,我的眼前泛起一片白光,耳边吹起猛烈的风。等白光过后,四周彻底黑下来了,只有窗外的楼房里有一些亮光。 女巫老公的车是紫红色的,是公车,三个人开,所以很凌乱。女巫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侧着身子和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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